一、基本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按中國人民銀行賬戶管理規定,該賬戶具有唯一性,即一家企業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申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開戶所需的證明文件如下:
存款人類別 |
開戶應出具的證明文件 |
企業法人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 |
非法人企業 |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及上級法人單位開戶資料 |
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
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和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 |
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
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 |
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隊 |
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 |
社會團體 |
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
民辦非企業組織 |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
外地常設機構 |
駐在地主管部門的批文 |
外國駐華機構 |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
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 |
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
個體工商戶 |
營業執照正本 |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 |
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
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 |
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批文 |
其他組織 |
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
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以上相應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以上相應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及其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以上上證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
二、一般存款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不能辦理現金支取業務。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和以下證明文件:
開戶事由 |
開戶應出具的證明文件 |
向銀行借款 |
借款合同 |
其他結算需要 |
相關證明 |
三、專用存款賬戶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應向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A4紙復印件)和以下證明文件:
資金性質 |
開戶應出具的證明文件 |
基本建設資金、 更新改造資金、 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 |
主管部門批文 |
財政預算外資金 |
財政部門的證明 |
糧、棉、油收購資金 |
主管部門的批文 |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
資金存放有關證明 |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
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證明 |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
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
其他按規定需要轉向管理的資金 |
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
四、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所需的證明文件如下:
存款人類別 |
開戶應出具的證明文件 |
臨時機構 |
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
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 |
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 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 |
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 |
營業執照正本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批文、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
注冊驗資自資金 |
政府主管部門核發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批文 |
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以上相應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以上相應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授權書及其身份證件,及其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以上證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